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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7年7月份环境质量分析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葫芦岛市20177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部分

1环境空气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评价,空气质量达标率为29.0%,其中9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8,重度污染1超标天中首要污染物为O3-8H21天,为PM2.51天。

月平均值浓度,二氧化硫18μg/m3,二氧化氮23μg/m3,可吸入颗粒物60μg/m3,细颗粒物42μg/m3,一氧化碳1.3mg/m3,臭氧227μg/m3

截止到731日,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累计127天,达标率59.9%。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

1 7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与上年同期比较表

站点名称

SO2μg/m3

NO2μg/m3

PM10μg/m3

CO-95permg/m3

O3-8H-90perμg/m3

PM2.5μg/m3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龙港区

21

26

23.8

10

14

40.0

89

59

-33.7

1.1

0.9

-18.2

177

300

69.5

55

42

-23.6

化工街

12

12

0.0

24

23

-4.2

69

72

4.3

2.2

1.7

-22.7

194

232

19.6

41

48

17.1

新 区

13

18

38.5

26

27

3.8

58

51

-12.1

1.8

1.5

-16.7

158

196

24.1

35

38

8.6

东城区

10

16

60.0

26

28

7.7

46

56

21.7

1.4

1.0

-28.6

192

228

18.8

31

39

25.8

月均浓度

14

18

28.6

22

23

4.5

64

60

-6.3

1.5

1.3

-13.3

173

227

31.2

40

42

5.0

 

2自然降尘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连山区政府、化工医院、龙湾新区公园4个点位降尘月监测工作。7月份城市自然降尘月均值5.14/平方公里·月,达标。其中工业区5.50、交通区7.00、居民区4.88、清洁区3.18/平方公里·月。

3饮用水源地

按省站监测方案要求,平山水源、乌金塘水源、杨杖子水源地本月分别监测了61项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10项)、选测项目(18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1平山水源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体;

3.2乌金塘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体;

优选特定项目中钼浓度为乌金塘水库水源地浓度为0.400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4.71

3.3杨杖子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质。

3.4绥中王宝河水源地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水库水质

4.1宫山嘴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体。

4.2乌金塘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体;浓度为0.409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4.84

4.3青山水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坝前监测点位,61项监测项目均达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坝下监测点位,61项监测项目均达标。

5降水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塔山烈士陵园、龙湾新区公园3个点位降水月监测工作。共监测降水4次,降水样品12个,无酸性降雨,pH值范围为6.92-7.19

6河流监测

参照环境保护部【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

6.1省控断面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Ⅲ类。

2)大凌河王家窝铺断面--大凌河王家窝棚断面为劣Ⅴ类水体,超标因子总磷0.61mg/L,超标1.03

   (3)女儿河卧佛寺断面--卧佛寺断面水质达到类标准。

4)六股河孤家子断面—孤家子断面水质达到类标准.

6.2入海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Ⅲ类。

2)五里河—五里河茨山桥南断面本月水质为Ⅳ类

3)连山河--沈山铁路桥下断面本月断流。

4)六股河—小渔场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

7近岸海域水质

按时完成近岸海域功能区11个站位,环境质量2个站位枯水期20项监因子的监测。参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LN20LN29两个站位按第一类标准评价,铅超标排放,超标倍数为0.7倍和0.4倍,其余项目达标排放;按第二类标准评价,所有项目达标排放。其余各功能区水质均达标,无单项超标因子。

8海水浴场水质

201771日至731日对313海滨浴场和兴城海滨浴场水质进行监测,共计监测5次。313海滨浴场水质3次为优,2次为良, 313海滨浴场水质良好以上占100%;兴城海滨浴场水质5次为良,良好以上占100%20178月份第一周313海滨浴场水质为优,兴城海滨浴场水质为良。

污染源部分

9葫芦岛市重点排污单位

9.1运行情况: 本月对建昌县国丰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建昌县兴隆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辽东作业公司绥中36-1原油终端厂共3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

9.2达标排放情况: 废水重点排污单位中,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辽东作业公司绥中36-1原油终端厂废水达标排放,达标率100%。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中,建昌县国丰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建昌县兴隆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均达排排放。达标率100%

10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10.1运行情况: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建昌县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十家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

10.2监测结果分析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兴城市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昌县污水管理处和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

信息公开工作

11葫芦岛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厅安排继续完成葫芦岛市2017年度7月份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监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7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为94.27%以上。

12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20177月份9家国控源污水处理厂企业监测数据,6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监测数据,3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监测数据。

13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按时将20176月份环境质量分析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