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17年8月环境质量分析

葫芦岛市2017年8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部分
1环境空气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评价,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3%,其中优8天,良20天,轻度污染3天。超标天中首要污染物为O3-8H的3天。
月平均值浓度,二氧化硫23μg/m3,二氧化氮24μg/m3,可吸入颗粒物46μg/m3,细颗粒物26μg/m3,一氧化碳1.2mg/m3,臭氧160μg/m3。
截止到8月31日,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累计155天,达标率63.8%。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
表1 8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与上年同期比较表
|
站点名称 |
SO2(μg/m3) |
NO2(μg/m3) |
PM10(μg/m3) |
CO-95per(mg/m3) |
O3-8H-90per(μg/m3) |
PM2.5(μg/m3) |
||||||||||||
|
16 年 |
17年 |
增幅 (%) |
16 年 |
17年 |
增幅 (%) |
16 年 |
17年 |
增幅 (%) |
16 年 |
17年 |
增幅 (%) |
16 年 |
17年 |
增幅 (%) |
16 年 |
17年 |
增幅 (%) |
|
|
龙港区 |
42 |
35 |
-16.7 |
23 |
18 |
-21.7 |
45 |
46 |
2.2 |
1.2 |
1.2 |
0.0 |
191 |
181 |
-5.2 |
34 |
27 |
-20.6 |
|
化工街 |
20 |
13 |
-35.0 |
31 |
23 |
-25.8 |
59 |
53 |
-10.2 |
2.3 |
1.4 |
-39.1 |
217 |
154 |
-29.0 |
29 |
32 |
10.3 |
|
新 区 |
17 |
24 |
41.2 |
36 |
29 |
-19.4 |
50 |
40 |
-20.0 |
1.8 |
1.6 |
-11.1 |
202 |
139 |
-31.2 |
27 |
21 |
-22.2 |
|
东城区 |
20 |
22 |
10.0 |
27 |
27 |
0.0 |
43 |
44 |
2.3 |
1.4 |
1.0 |
-28.6 |
183 |
201 |
9.8 |
22 |
25 |
13.6 |
|
月均浓度 |
25 |
23 |
-8.0 |
29 |
24 |
-17.2 |
49 |
46 |
-6.1 |
1.6 |
1.2 |
-25.0 |
202 |
160 |
-20.8 |
28 |
26 |
-7.1 |
2自然降尘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连山区政府、化工医院、龙湾新区公园4个点位降尘月监测工作。8月份城市自然降尘月均值4.92吨/平方公里·月,达标。其中工业区5.28、交通区6.77、居民区4.60、清洁区3.04吨/平方公里·月。
3饮用水源地
按省站监测方案要求,平山水源、乌金塘水源、杨杖子水源地本月分别监测了61项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10项)、选测项目(18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1平山水源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体;
3.2乌金塘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体;
优选特定项目中钼浓度为乌金塘水库水源地钼浓度为0.310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43倍。
3.3杨杖子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质。
3.4绥中王宝河水源地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水库水质
4.1宫山嘴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体。
4.2乌金塘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体;钼浓度为0.320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57倍。
4.3青山水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坝前监测点位,61项监测项目均达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坝下监测点位,61项监测项目均达标。
5降水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塔山烈士陵园、龙湾新区公园3个点位降水月监测工作。共监测降水6次,降水样品18个,无酸性降雨,pH值范围为6.21-7.01。
6河流监测
参照环境保护部【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
6.1省控断面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Ⅳ类。
(2)大凌河王家窝铺断面--大凌河王家窝棚断面为Ⅲ类水体。
(3)女儿河卧佛寺断面--卧佛寺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4)六股河孤家子断面—孤家子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6.2入海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Ⅳ类。
(2)五里河—五里河茨山桥南断面本月水质为Ⅳ类。
(3)连山河--沈山铁路桥下断面本月断流月水质为Ⅳ类。
(4)六股河—小渔场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
6.3市控河流
(1)女儿河水质状况--该水期钢西桥、钢暖公路桥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2)兴城河水质状况--榆树沟断面水质为Ⅲ类;狼洞子、新地号、狼家窝棚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3)五里河水质状况--后瓦庙北断面水质为Ⅳ类。
(4)连山河水质状况--该水期魏塔线桥下水质为Ⅴ类;沙河营南断面水质为Ⅱ类。
(5)六股河水质状况-黑水河、王宝河、大河西、常家沟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6.4入库河流
(1)女儿河--该水期曹屯北断面监测因子均符Ⅱ类标准(未包括总氮),曹屯北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总氮3.09mg/l,Ⅱ类标准0.5mg/l,超标5.18倍,粪大肠菌群2800个/l,Ⅴ类标准2000个/l,超标0.4倍,钼0.262mg/l,标准0.07mg/l,超标2.74倍。
(2)大凌河--该水期宫山咀水库入库口断面监测因子均符Ⅱ类标准。
7海水浴场水质
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313海滨浴场和兴城海滨浴场水质进行监测,共计监测4次。313海滨浴场水质3次为优,1次为良, 313海滨浴场水质良好以上占100%;兴城海滨浴场水质2次为良,2次为优,良好以上占100%。
8功能区噪声
第三季度四个功能区点位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应标准限值。
污染源部分
9例行污染源监测:
9.3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建昌县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十家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
9.3.1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厂设计处理量为3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实际处理量为2.81万吨/日,运行负荷93.7%。生活污水处理量87.07万吨/月,无工业污水,污水回用量为19.25万吨/月,排放量67.82万吨/月,排水去向为茨山河。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7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11.0万吨/日,运行负荷157.1%。生活污水处理量341.72万吨/月,无工业污水,污水回用量为5.0万吨/月,排放量336.72万吨/月,排水去向为五里河;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厂和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回用水去向为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厂设计处理量为0.5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0.43万吨/日,运行负荷为86.0%,生活污水处理量为13.4万吨/月,排放量为13.4万吨/月,排水去向为女儿河。
兴城市污水管理处污水厂设计处理量为6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4.62万吨/日,运行负荷为77.0%,生活污水处理量为143.2万吨/月,排放量为143.2万吨/月,排水去向为兴城河。
建昌县污水管理处污水厂设计处理量为3.0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2.97万吨/日,运行负荷为99.0%,生活污水处理量为92.10万吨/月,排放量为92.10万吨/月,排水去向为大凌河。
葫芦岛市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处理量为3.0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4.71万吨/日,运行负荷为157.0%,生活污水处理量为146.13万吨/月,排放量为146.13万吨/月,排水去向为大凌河。
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0.2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0.08万吨/日,运行负荷为40.0%,生活污水处理量为2.50万吨/月,排放量为2.50万吨/月,排水去向为六股河。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2.0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0.25万吨/日,运行负荷为12.5%,总污水处理量为7.70万吨/月,生活污水处理量为4.62万吨/月,工业污水处理量为3.08万吨/月,污水回用量为1.60万吨/月,厂内回用,排放量6.10万吨/月,排水去向为五里河。
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设计处理量为0.15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0.063万吨/日,运行负荷为42.0%,总污水处理量为1.95万吨/月,工业污水处理量为1.95万吨/月,无生活污水,排放量1.95万吨/月,排水去向为连山河。
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1.0万吨/日,8月份实际运行31天,处理量为0.088万吨/日,运行负荷为8.80%,总污水处理量为2.74万吨/月,生活污水处理量为2.74万吨/月,无工业污水,排放量2.74万吨/月,排水去向为兴城河。
9.3.2监测结果分析
①达标排放情况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兴城市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昌县污水管理处和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
②总量控制指标CODCr的去除率: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为90.1%,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81.1%,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为90.1%,兴城市污水管理处为86.1%,建昌县污水管理处为76.6%,葫芦岛市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62.7%,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80.8%,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86.2%,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84.4%,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78.8%。
信息公开工作
10葫芦岛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厅安排继续完成葫芦岛市2017年度8月份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监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8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为97.7%以上。
11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2017年8月份10家国控源污水处理厂企业监测数据,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监测数据,1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监测数据。
12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按时将2017年7月份环境质量分析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