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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7年9月环境质量分析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葫芦岛市20179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部分

1环境空气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评价,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3.3%,其中5天,良17天,轻度污染8天。超标天中首要污染物为O3-8H8天。

月平均值浓度,二氧化硫32μg/m3,二氧化氮32μg/m3,可吸入颗粒物65μg/m3,细颗粒物32μg/m3,一氧化碳1.7mg/m3,臭氧176μg/m3

截止到930日,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累计177天,达标率64.8%。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

1   9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与上年同期比较表

站点名称

SO2μg/m3

NO2μg/m3

PM10μg/m3

CO-95permg/m3

O3-8H-90perμg/m3

PM2.5μg/m3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16

17

增幅

%

龙港区

36

54

50.0

28

26

-7.1

51

66

29.4

1.2

1.5

25.0

182

174

-4.4

34

32

-5.9

化工街

23

20

-13.0

33

30

-9.1

65

78

20.0

2.2

1.5

-31.8

194

170

-12.4

35

41

17.1

 

23

28

21.7

38

35

-7.9

50

58

16.0

2.1

2.3

9.5

171

183

7.0

30

26

-13.3

东城区

23

27

17.4

25

37

48.0

47

61

29.8

1.5

1.3

-13.3

172

175

1.7

28

29

3.6

月均浓度

26

32

23.1

31

32

3.2

53

65

22.6

1.7

1.7

0.0

178

176

-1.1

31

32

3.2

 

2自然降尘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连山区政府、化工医院、龙湾新区公园4个点位降尘月监测工作。9月份城市自然降尘月均值5.86/平方公里·月,达标。其中工业区6.39、交通区7.55、居民区5.64、清洁区3.88/平方公里·月。

3饮用水源地

按省站监测方案要求,平山水源、乌金塘水源、杨杖子水源地本月分别监测了61项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10项)、选测项目(18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1平山水源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体;

3.2乌金塘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体;

优选特定项目中钼浓度为乌金塘水库水源地浓度为0.270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2.86

 3.3杨杖子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质。

 3.4绥中王宝河水源地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水库水质

4.1宫山嘴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体。

4.2乌金塘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体;浓度为0.260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2.71

 4.3青山水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坝前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均达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坝下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均达标。

5近岸海域

按时完成近岸海域功能区丰水期12个功能区点位、10个国控加密点位,35项监测因子以及生物项目的监测,其中加密点位有4个点位分表层和底层采样。

参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LN20LN29两个站位按第一类标准评价,各个项目达标排放;其他点位按第二类标准评价,所有项目达标排放。各功能区水质均达标,无单项超标因子。

6河流监测

参照环境保护部【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

6.1省控断面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Ⅳ类。

2)大凌河王家窝铺断面--大凌河王家窝棚断面为Ⅲ类水体。

3)女儿河卧佛寺断面--卧佛寺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4)六股河孤家子断面孤家子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6.2入海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水质为类。

    2)五里河—五里河茨山桥南断面本月水质为Ⅳ类。

3)连山河--沈山铁路桥下断面本月断流月水质为Ⅳ类。

4)六股河小渔场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

6.3市控河流

1)女儿河水质状况--钢西桥、钢暖公路桥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2兴城河水质状况--榆树沟断面水质为Ⅲ类;狼洞子、新地号、狼家窝棚断面水质均达到类标准。

3)五里河水质状况--后瓦庙北断面水质为Ⅳ类。

4)连山河水质状况--魏塔线桥下水质为Ⅴ类;沙河营南断面水质为Ⅱ类。

5)六股河水质状况-黑水河、王宝河、大河西、常家沟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6.4入库河流

1)女儿河--该水期曹屯北断面监测因子均符类标准(未包括总氮),曹屯北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总氮3.09mg/l,Ⅱ类标准0.5mg/l,超标5.18倍,粪大肠菌群2800/l,Ⅴ类标准2000/l,超标0.4倍,钼0.262mg/l,标准0.07mg/l,超标2.74倍。

2)大凌河--宫山咀水库入库口断面监测因子均符类标准

7海水浴场水质

201791930日对313海滨浴场和兴城海滨浴场水质进行监测,共计监测4次。313海滨浴场水质4次为优,313海滨浴场水质良好以上占100%;兴城海滨浴场水质1次为良,3次为优,良好以上占100%

 

 

 

污染源部分

8葫芦岛市重点排污单位

8.1运行情况:

废水重点排污单位中:本月对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共1家企业进行监测,企业正常运行。

废气重点排污单位中:本月对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葫芦岛天宝化工有限公司、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共7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

重金属企业:本月对葫芦岛市连山区德财矿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锌冶炼有限公司共2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

危废企业:本月对葫芦岛市鑫源渤海工贸有限公司、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共2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

8.2达标排放情况:

废水重点排污单位中,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废水达标排放。

废气重点排污单位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葫芦岛天宝化工有限公司、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废气达标排放,达标率100%

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中,葫芦岛市连山区德财矿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锌冶炼有限公司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参与达标评价。

危废企业重点排污单位中,鑫源渤海工贸有限公司、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废气达标排放,达标率100%

9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建昌县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十家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

达标排放情况: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兴城市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昌县污水管理处和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

 

信息公开工作

10葫芦岛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厅安排继续完成葫芦岛市2017年度9月份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监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9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为97.4%以上。

11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20178月份10家国控源污水处理厂企业监测数据,6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监测数据,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监测数据。

12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按时将20178月份环境质量分析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