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环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中温煤焦油分离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为准备阶段,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二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分析;三为报告的编制阶段,由第二阶段工作所做的各种资料、数据及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葫芦岛环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中温煤焦油分离利用项目》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打渔山园泵业产业园区化工园区,项目占地面积26680平方米,建筑面积641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分离150000吨中温煤焦油同,年产燃料油130000吨,改质沥青18000吨。
二、环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3环境质量状况;4评价适用标准;5工程分析;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7环境影响分析;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9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各关心群体及附近的居民。
主要事项: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哪些不利影响较大;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有无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五、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葫芦岛环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峰
联系电话:1514289666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