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计划
市环保局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计划
根据市软环境办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营造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良好氛围,现就我局开展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2次。
二、学习安排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相关内容,反复进行重复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深入解读。
三、学习方式
(一)全局同志学习宣讲,本月底由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条例》的学习解读。
(二)各单位组织党员学习研讨。8月10日前由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学习研讨。对《条例》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学习研讨,并结合实际工作畅谈对《条例》的学习理解。
(三)以党建促作风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推进作风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制度化建和,做好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推动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各支部开展自学。各支部要积极主动开展自学、讨论,学习《条例》内容,树立大局观,提高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局审批、许可及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并形成学习记录。各支部学习不少于2个学时。
四、学习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员学习,确保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贯彻“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宣传栏等开设专版专栏,组织开展多样化等宣传活动,在全局营造知晓《条例》、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学以致用,增强服务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以致用,把落实好《条例》内容贯穿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大局观,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局审批、许可及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在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行政的基础上,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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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