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大讨论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
大讨论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建设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切实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关外第一市”,推动葫芦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局领导决定,在全局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大讨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对标先进、找差距,明确目标、促振兴”的工作原则,通过组织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大讨论活动,破除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个固化”(较好的区位固化了思维,较好的工作基础固化了观念,较好的生活条件固化了进取心,原有的制度、条规固化了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自上而下传导压力,自下而上积聚动力,营造“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每个单位都是营商环境,‘软’‘硬’都是营商环境,上下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关外第一市”,为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7年8月一11月。
三、活动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
四、活动主题
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
五、方式方法
本次大讨论活动按照“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方式进行,全局各单位共同推进实施,最终实现广大机关干部思想观念有新突破、精神状态有新面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业绩有新提升、全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有新成效。
(一)开展集中学习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局党组中心组和全局9月份安排一次专题集中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陈求发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全省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沈阳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书记孙轶、市长王力威在全市干部大会、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项目年动员部署大会上及全市营商环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和省、市有关文件、政策等。
二是组织专题研讨会。各单位在局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通过政策解读、辅导报告、讨论交流、恳谈会等形式,围绕“减少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工作创新”等,广泛征求意见, 全面梳理我局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建议、意见。
三是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大屏幕、微信等形式解答社会各界有关营商环境的问题,宣教中心与新闻媒体联系开设专版介绍我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做法。
(二)开展大调研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调研活动,摸清人民群众、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找出改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全局上下要结合《葫芦岛市营商环境企业问卷调查工作方案》梳理汇总企业在经营、发展、建设中存在问题,全面掌握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有效解决企业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三)集中查摆问题
一是围绕破除“四个固化”,对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八个凡是”以及我市开展的“十一个专项整治”等,查找个人、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一般不少于2个、部门一般不少于10个),并结合实际,制定解决方案,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撰写体会又章。结合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谈体会、查问题、提建议,撰写体会又章,并在本部门集中展示。科以上干部的体会文章于10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联系人:刘鹏远,电话:6059。
(四)开展联系基层活动
一是开展“送服务”等活动。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为重点项目、为企业、为人民群众、为外来客商、游人等送政策、送服务,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解决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二是开展“请进来”活动,邀请企业负责人等走进政府机关,让企业了解机关的办事程序、审批流程,进一步营造“亲商、重商、护商”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眼睛向下、身子下沉、劲往下使,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及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办事服务等宣传咨询讲解。
(五)开展学先进活动
对标先进、找差距,复制经验、促发展。全面运用学习、考察成果,对照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梳理与沈阳、江苏、浙江、 福建等地区的差距与不足。同时,结合实际,注重学习借鉴,复制、推广新理念、新经验。具备条件的要马上复制利用, 形成本地区、本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注重挖掘正面典型,选树榜样,传递正能量,形成全局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实施
(一)筹备阶段(8月下旬)
制定《市环保局“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大讨论实施方案》,按程序下发。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至10月下旬)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的、思路、内容、方法步骤等。同时,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营造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对大讨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机关党委对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汇总,将我局开展大讨情况及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大讨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地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策划,全面安排部署。要切实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精心思考,厘清思路,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丰富活动方式。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活动载体,细化工作目标。大讨论活动要注意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与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集中讨论与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相结合,与交流体会、调查研究相结合,认真探讨研究解决目前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问题,切忌就事论事、纸上谈兵,搞“空对空”“两张皮”。
(三)加强典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全面实施《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对大讨论活动的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各类手段开展社会宣传,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四)注重总结提高,及时有效反馈。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及时梳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刘鹏远,联系电话:6661586,局内小号:6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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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